自113年6月2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實施
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告調整指數期貨及選擇權保證金
台指期:原始保證金金額由218,000元調高至241,000元
小型台指期貨:原始保證金金額由54,500元調高至60,250元
自6月2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。
期交所公告調整台股期貨契約(TX)、小型台指期貨契約(MTX)、客製化小型台指期貨契約(MXFFX)、電子期貨契約(TE)、小型電子期貨契約(ZEF)、元大台灣50ETF期貨契約(NYF)、元大高股息ETF期貨契約(PFF)、群益台ESG低碳50ETF期貨契約(RYF)、台指選擇權契約(TXO)、電子選擇權契約(TEO)及元大台灣50ETF選擇權契約(NYO)的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(A值)、風險保證金最低值(B值)、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(C值)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。
期交所指出,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,投資人必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的風險,瞭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,並且注意與期貨商約定的風險控管措施。
期交所提醒,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,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,適時繳存充裕的保證金,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的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,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。